2017年度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开展院属单位网站“信息公开”频道规范化建设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和《条例》等要求,南京天光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自查基础上,修订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办法》、《信息公开指南》等支撑文件,列出需要调整、新增栏目的内容,并增补需公开的条目信息,给出了明确细致的整改方案,10月份对所网原“信息公开”频道按要求进行了改版和内容充实,完成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全年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所中文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专栏”,新增(含更新)信息共236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信息3条,主动公开基本信息1条,规章制度6条,研究所“财政经费”7条、“科学研究”107条、“人事人才”7条、“国际合作”14条、“科学普及”51条、“年度统计与出版物”40条。 

  2、研究所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所网站发布122条新闻。另在其它栏目发布相关动态信息计561条。 

  3、通过新闻媒体、政务信息等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新闻媒体有关天光所报道较以往大幅度提高。积极联系中央、地方报纸及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有关我所重要进展、动态等共23篇(次)。院《要情》采纳2条、《率先行动》动态1条。 

  4、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中科院南京天光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244条,“中科院之声”微博采用2条,“中科院之声”微信采用1条,扩展了研究所科学传播和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中科院南京天光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南京天光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大进步,但信息主动公开还需持续完善。2018年,研究所将按照我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升成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认知和责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和检查,督促各责任部门推进落实,确保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规范、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