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传播字〔2015〕4号)等文件要求,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在网站首页建立了信息公开专栏,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全年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发布信息,规范充实公开内容,紧紧围绕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大力提升工作质量,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机构完整、职责明确。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研究,针对研究所自身特点进行分析,建立健全研究所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明确主管所领导、主管部门、协同部门和监管机构等,根据研究所部门调整和相关人员变化情况,于2021年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职责与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南京天光所科学传播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和科学传播工作分工的通知》(宁天光发[2021]35号)。

  2、制度健全、体系合理。制定有《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宁天光发〔2015〕22 号),作为全所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在所内设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机构,明确信息公开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研究所网站首页标题栏设置信息公开频道,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覆盖全所。

  3、充分发挥研究所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把信息公开列入全所科学传播相关工作的内容组成。按照信息公开系列文件要求,逐项落实覆盖指南和目录中信息公开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信息在所网站上公开发布。通过精简频道、突出特色、调整布局,优化主页栏目显示和丰富网页内容,在所网首页标题栏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专栏”,设立“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和“研究所信息公开”子栏目,下面再分设6个和9个子项栏目,优化各子专栏发布的架构,努力将研究所网站建成更为高效、及时的信息公开“窗口”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研究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所中文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专栏”,新增(含更新)信息共  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信息”1条,研究所“财政经费”3条,”科学研究”82条、“人事人才”6条、“科学普及”13条、“年度统计与出版物”33条。

  2、研究所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所网站发布91条新闻。另在其它栏目发布相关动态信息计177条。

  3、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南京天光所积极联系中央、地方报纸及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2021年新闻媒体有关天光所重要进展、动态等共20篇(次)。

  4、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中科院南京天光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68 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中科院南京天光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中科院南京天光所无相关事项。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持续的坚持不懈的努力。2021年,南京天光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较明显成效,但还需持续完善。2022年,研究所将按照《条例》及中科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组织保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利用好新媒体平台,使得信息获取更加便利;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水平,提高公开全覆性;加强指导监督,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公开树形象,促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